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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宝乡婚娶文化

 来源:老家网    

  旧社会,男女婚姻,凭媒妁之言、父母之命。行“六礼”,即送礼求婚,称做“纳采”;请出女方姓名,生辰八字,同男方一起请算命先生测算,称做“合八字“;送定婚礼,称做“纳吉”,俗称“发八字”;给女方送聘礼,称做“纳聘”;送礼仪定婚期,称做“报期”;新郎亲自送礼迎接,称作“迎亲”。(乡间另一种做法是男方备礼请押礼先送往女方,同时请接亲者同男女各一同往,从女方把姑娘接至婆家。)

    建国后,国家颁布《婚姻法》,废除包办买卖婚姻,提倡男女婚姻自由自主,男女双方自愿,女方不要彩礼。经人民政府检查登记,领取结婚证书,即为合法夫妇,婚嫁从俭。(至于彩礼嫁妆标准,亦可由男女双方根据各自条件商定。)招赘婚姻,经过合法同样受法律保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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